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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公告
 
以案说险——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知情权释义: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入误解的宣传。

案例简介:

2023年11月,陈先生致电农银人寿湘潭中支业务张经理,想为孩子购买一份重疾险,但他表示自己工作繁忙,直接授权张经理,不需上门讲解保险的相关内容,到时自己签字就行。 张经理对陈先生的充分信任表示了感谢,很乐意为其推荐保险,但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应当为客户讲解清楚保险合同条款内容,是否投保仍需要陈先生定夺,并由本人签字认可,同时仔细询问了陈先生的保障需求。

次日,张经理根据陈先生需求向其推荐了相关险种,依据险种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交费年期、保额、保费、犹豫期等权益,建议他仔细阅读条款后再做决定。几天后陈先生告知张经理,表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又询问了几个不解的问题后,确定险种符合自身需求,并决定购买。

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 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向消费者提供格式条款,保险销售人员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了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风险提示:

1.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所要投保险种的重要内容,如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保险销售人员介绍完合同内容后,消费者还要结合自身保障需求谨慎选择,通过认真阅读、研究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合同的详细内容后再决定是否投保。

2.消费者如果对投保的保险产品及在后续服务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保险销售人员了解,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保障自身知情权。

                                            (农银人寿湘潭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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