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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之知情权

案例介绍

2023年,某保险经纪代理公司通过微信平台销售一款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宣传页面显示“首月0元”“限时特惠,首月立减200元”等内容,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面的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

案例分析

某保险经纪代理公司通过“限时特惠”“会员日补贴”“零首付”等方式宣传,给消费者少交保费的错觉,属于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什么是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阳光财险湘潭中支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投保时,要通过阅读保险条款等充分了解险种的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缴费期间、保障期间等重要内容后再决定是否投保。

(阳光财险湘潭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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