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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到保险行业协会调研涉保诉讼工作

为加强交流沟通,增进工作联动,提高涉保诉讼案件质量,2022年11月2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米朝晖一行到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了调研座谈。

 


 

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李先良就近两年我市财险公司车险人伤赔付现状、涉保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人保、平安、太平洋、中华、国寿财等五家财险公司也就目前工作情况、面临困难等进行了诚恳交流。

 


市中院民三庭庭长,雨湖、岳塘交通法庭的法官对保险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细致回复和专业解答。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米朝晖表示,法院审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主动作为,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以有力驳回对方的不合理要求,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建议向市政法委汇报,牵头成立各部门联动协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共同推动多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作。

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尹江枫表示,感谢市中院和雨湖、岳塘交通法庭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和重视车险人伤赔付率高受综合因素的影响,除外部环境外,保险公司更要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保险公司要充分落实“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将涉保诉讼案件调查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加强对代理律师的把关,律师必须充分了解案情,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开展有效辩护,建议行业组建一个保险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处理保险诉讼案件;三是保险公司要与各级法院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

 

                                        (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  肖津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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