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邝某,系湘潭县谭家山镇人,于2005年10月6日在湘潭县谭家山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县支行谭家山营业所,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公司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一次性交保险费50000元,邝某于2006年9月24日在湘潭县谭家山镇茶园煤矿地段骑单车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碰身亡,中国人寿湘潭支公司保险合同约定迅速赔付159150元给邝某的受益人,此举受到了邝某家人及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2、 张某、系湘乡棋梓镇人,于2006年2月7日在湘乡棋梓镇中国农业银行湘乡市支行棋梓营业所投保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公司国寿鸿丰两保险,一次性交费30000元,张某于2007年2月2日在缅甸掸邦不幸被人杀害身亡,中国人寿湘乡支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迅速赔付95580元,此举在当地产生了十分良好的反响。
3、 铙某,女,家住长沙市芙蓉路,于1999年9月15日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重大疾病保险100000元,年交保险费3000元,饶某于2003年9月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被确诊为左侧甲状腺乳头状癌,中国人寿湘潭分公司接到客户饶某的申请后,在履行了规定程序后,迅速将20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送到客户饶某手中,给患病中的饶某以莫大安慰,为她的后期治疗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4、 杨某,系湘钢干部,于2006年5月18日投保中国人寿湘潭分公司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交保险费180元,杨某还于2000年5月12日投保中国人寿湘潭分公司康宁终身保险,年交保险费2370元。杨某于2007年2月27日在龙山县境内因乘座的汽车翻车而不幸身故。中国人寿湘潭分公司在受理了杨某的受益人的理赔申请后,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迅速将两份保险的保险金共计140000元赔付了杨某的受益人,此举既告慰了杨某的在天之灵,又为其亲人的生计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