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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须知
 
如何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手续?
    一、在未领取正式牌照前,凭购车发票购买保险期限为20天的《机动车辆提车暂保  单》;在领取正式牌照后,购买正式保险。程序如下:
备齐有关单证(行使证、驾驶证、购车发票),针对自己的保险需求和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以及自己的缴费能力,作出投保的险种选择。
    二、您接到投保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内容,不懂的项目,要仔细询问,待全部弄清之后,正确填写。下面我们就主要项目予以说明:
    (1)、投保人:指投保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单位填写全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个人填写姓名。投保人名称应与车辆行驶证相符,如因承包等原因,投保人名称与行驶证上的名称不相符时,在投保单上应将两者明确,投保人的名称写在前,行驶证上的名称加括号写在后面。
    (2)、使用性质:按营业运输或非营业运输划分并如实填写。营业运输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非营业运输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家庭自用车辆。如果两者兼有,则按营业运输填写。
    (3)、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是指您投保车辆的价值。一般按投保车辆在投保当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即保险公司根据市场确定的价目承保。
    (4)、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即从签订保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 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投保短期保险,费率按短期费率计算。
    (5)、特别约定:除投保单内容之外,您还有其他要求,在您和保险公司协商后,可在此栏目中注明。
    三、填完投保单后,您凭保险费收据办理交费手续,交费后即可领取保险单和保险证,这些单、证要随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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